展厅设计中,直观的信息及展示气氛应该满足公众的视觉和精神上的需求,并使参观展厅的用户接受信息和内容,可以产生共振的精神和思想。一般展厅展示设计中涉及很多设计学知识,本文就视觉设计进行简单的介绍,企业如果想做展厅,最好找专业的展厅设计公司。
1、视野——视觉特征人的视觉特征之一是视野,它是人头部与眼球处于固定状态时所能见到的空间范围,分为一般视野和色觉视野。
一般视野是人的眼睛在巧度左右的视觉范围内所感受的空间,在此范围内人的视觉分辨力较强,是更佳的视觉范围。
色觉视野是指光线不同波长对视网膜产生的各异的刺激,辨别颜色感觉的技能。
白色的视野更大,其次是黄、蓝的视野较小。色觉视野与被视对象的颜色同背景衬色产生的对比有关,如以白衬黑和以黑衬白所产生的效果就完全相反,展示设计中应以人的视觉范围设定色彩的搭配和物件的大小。
卡莱特展厅设计现场图
2、视错觉——视错觉在展示设计中经常会出现角差错觉现象,主要原因是受到光、形产生的视错知觉。
作为展厅中展示设计师,一方面也可在展厅设计中利用这些实际存在的视错觉现象,使其产生丰富的形态;另一方面可以进行错视修正,主要的方法是采用横向分割法、纵向分割法、环形分割法三种形式,以达到设计的良好视觉效果。
3、视觉运动——视觉运动规律人的视觉运动习惯于由左向右、从上往下的移动,而眼睛的水平运动方向比垂直方向运动要快,而且上下运动比水平运动更容易引起视疲劳;人的两眼的运动是同步协进行的;人的视觉对直线轮廓比曲线轮廓更容易接受。
因此在展厅中展示设计的视区排列的原则上应该是左上、右上、左下、右下。同时对图形的视线应该按照顺时针的走向进行安排。
4、视角视力和视距视角——视角视力和视距视角是指被视物体中的两个端点光线投入眼球时的相交角度。它与观察的距离和所视物的两点距离有关。
设计中视角往往是确定设计物尺寸大小的依据之一眼睛分辨物体细部微结构的大能力称为视力或视敏度。它随照明度背景亮度以及物体与背景对比度的增大而增大视距是由竖向与横向视角所决定。视距一般为展示商品高度的1、2倍,展示品越大,则视距必须加大,相反则减小。视距与展厅内的照明强度成正比若光线充足则明度较高,可增大视距,反之则减小。
展厅展示设计中直观的信息获取是由我们的视觉决定的,而展厅设计的视觉因素是对展厅印象展示的关键因素,所以做好企业展厅离不开专业的设计公司,只有专业展示设计出来的展厅效果才能让企业展厅树立品牌形象。
展示设计和空间是不可分割的主题,甚至可以说,展示设计是组织和利用空间的艺术。 “空间”的概念贯穿了整个过程,无论展示设计的概念、性质和特征、类别和程序。 展示设计是一种人工环境的创造,空间规划成为展示艺术的核心要素。本文从传统角度分析了空间设计的分离功能,又从科技角度阐述了空间“时尚”展示设计的作用。
企业展厅作为最直观的企业形象及产品宣传平台,给参观领导、客户、媒体留下深刻印象,做好企业展厅设计非常重要,企业展厅其实是产品的展示空间,以产品为主体,以空间为辅体,空间必须为产品做铺垫,而产品也必须融合于空间之中,企业展厅设计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色彩是影响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的关键因素,在展厅的展示设计中设计师必须对色彩的属性进行掌握,将色彩运用于展示空间设计中可以捉升展示设计的传达效果。
展厅的空间环境设计直接影响着参观者的情绪,很多企业做展厅目的不仅仅为了知晓企业品牌外,更多是深层次的感受,作为专业的展厅设计公司的设计师,通过对展厅的环境设计打造,创造有情感的设计,让参观者在一个具有情感互动功能的空间环境,以文化设计元素为纽带和表达语言,将空间环境与人的情感连接起来。
随着对品牌的认识和理解,越来愈多的企业重视品牌形象建设,专门规划一块地方来做企业的展厅,不仅仅是形象展示也是自己产品介绍场所,那么就企业展厅的几点关键要素进行讲解,作为企业领导也应熟知一二。
家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党风、连着政风、影响着民风。家风建设展厅设计的意义在于推广和弘扬优秀的家庭文化,通过展览的形式让人们更深入地了解家庭文化的重要性,同时提高人们对家庭文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具体而言,家风建设展厅设计的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很多企业的办公室设计和展厅设计通常是一起进行的,因为这两种设计都需要独特的视觉效果和功能,将办公室设计和展厅设计结合起来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具体可以参考下述原因:
据调查显示,我们看到的东西能被记住的是5%,读到的是10%,听到的是30%,能看到且读到的是50%,看到并听到能记住的是70%。一个好的企业文化展厅想让领导、投资者、政府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设计核心产品的展示时,要利用多媒体的声音,4D以及灯光的渲染,来塑造和包装企业产品。本文简单介绍下“企业文化展厅的平面设计分类”
智能中央控制系统是指对声、光、 电等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设备。它应用于企业展厅、多媒体教室、多功能会议厅、指挥控制中心、智能化家庭等。